目的
幼童軍支部旨在促進幼童軍年齡之少年身心及精神之陶冶與啟發,乃貫徹整個童軍運動年限的連續性訓練計劃的一部份。
方法
在成年人領導下,以幼童軍規律與誓詞為本,給與歡愉而富吸引力之進度性訓練,以達成幼童軍支部的目的。
活動形式
透過歡愉的活動,體驗互相合作的精神:
- 一個幼童軍團由2至8個小隊組成,每一隊由6至7人組成。
- 每星期舉行團集會一次,每次約個半小時,與其他小朋友一同進行有益身心的小組活動。
- 團集會活動多元化:學習童軍及生活技能,進行小組學習,從事團體遊戲和群體活動。
獎章制度
(一) 活動徽章
只要能學曉一種技能或持續發展某項興趣,便可得到一枚活動徽章
(二) 進度性獎章
每完成一個階段,便可獲頒一枚進度獎章。共有三個進度性獎章,名為幼童軍獎章、幼童軍歷奇章及幼童軍高級歷奇章。
(三) 挑戰獎章
另有一個挑戰性獎章,名為金紫荊獎章。
在正常情況下,一個幼童軍應完成某一獎章全部課程後,才去考取另一個獎章,但在特別情形下,幼童軍團長有權豁免此一規定,例如某一兒童在較年長時才參加幼童軍團或利用在活動或訓練時遇到的機會考取某項課程。
年齡規限
幼童軍支部的兒童可由七歲半開始加入,直至年滿十二歲時離團,但一個兒童其體力或較早熟者,則可在足十一歲晉升為童軍。
幼童軍團應有標準
(一) 人數: 不少過十二人。
(二) 領袖: 最少有兩名領袖,其中一位必須持有領袖委任書。如該團招收女性成員,則必須有女性領袖。
(三) 進度: 最少有四分之一的幼童軍在該年內完成較高一級的課程。
(四) 活動: 在該年內最少須要舉行一次整日旅行。